消防水泵房防火门设置
消防水泵房防火门设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5.5.12 条第三款规定: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6.2.7条、《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规定采用乙级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7 条规定: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故消防水泵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设置为甲级防火门。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是否设置为防火门应根据设备房的火灾危险性、周围环境条件和门洞上方是否开设门窗洞口等情形确定。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其直通室外(直接开向室外)的疏散门可不设置为防火门:
1. 该设备房直通室外的门洞口上方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外挑深度不小于1.0m、宽度不小于门洞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2. 与相邻建筑防火间距、防火构造措施等符合标准有关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中,防火门的等级受建筑高度的影响。建筑高度>100m时均为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