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的验收标准
钢木防火门

  1. 资料检查:

  检查防火门的产品合格证书、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市场准入证明等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核查防火门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2. 外观检查:

  防火门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涂层应均匀、平整,颜色一致,无流坠、气泡、漏涂等缺陷。

  门扇、门框的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木质防火门表面应净光,无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防火门的铭牌、标志应齐全、清晰,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3. 尺寸检查:检查防火门的尺寸(包括门扇厚度、门框侧壁宽度、防火玻璃尺寸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规定,其允许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例如,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有锁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门扇与上框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3mm;双扇、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3mm;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mm等。

  4. 启闭性能检查:

  防火门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门扇开启力不应大于80N(除特殊情况外)。

  常闭防火门从门的任意一侧手动开启,应能自动关闭。当装有信号反馈装置时,开、关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常开防火门,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或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也应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 密封性能检查:防火门关闭时应严密,不得有漏气、漏烟现象。可以通过在门缝处使用灯光或烟雾进行简单测试。

  6. 耐火性能检查: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不同的耐火等级(甲级、乙级、丙级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部分隔热防火门在规定时间内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非隔热防火门在规定时间内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验收时需检查防火门的耐火试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分析等内容,且报告应符合要求。

  具体的验收标准可能因地区、工程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防火门的验收时,建议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执行,必要时可请专业的检测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测和验收,以确保防火门的质量和性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