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在定义上,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完整性、隔热性等要求的卷帘。常见的防火卷帘从制作材质上主要有钢质和无机纤维复合材料两种。
钢质防火卷帘门
  钢质防火卷帘,采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采用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内配不锈钢丝或不锈钢丝绳),用钢质材料做夹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
  1、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
  1)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4.8条规定:
  6.4.8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在火灾时不需要依靠电源等外部动力源而依靠自重自行关闭的功能;
  2 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
  3 应在关闭后具有烟密闭的性能;
  4 在同一防火分隔区域的界限处采用多樘防火卷帘分隔时,应具有同步降落封闭开口的功能。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版)第6.5.3条规定: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6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规定。
  2、防火卷帘帘板(面)安装要求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第5.2.1条规定:
  2 钢质防火卷帘的帘板装配完毕后应平直,不应有孔洞或缝隙。
  3、控制器安装要求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第5.2.10条规定:
  1 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上,当卷帘一侧为无人场所时,可安装在一侧墙壁上,且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安装在便于识别的位置,且应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
  2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按钮盒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4、导轨、门楣防烟装置要求
  1)《防火卷帘》GB14102-2005第6.3.4.5 条规定:
  防火防烟卷帘的导轨内应设置防烟装置,防烟装置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如下所示,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其贴合面长度不应小于导轨长度的80%。
  2)《防火卷帘》GB14102-2005第6.3.5.1 条规定:
  防火防烟卷帘的门楣内应设置防烟装置,防烟装置所用的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如图4所示。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其贴合面长度不应小于门楣长度的80%,非贴合部位的缝隙不应大于2mm。
  5、温控释放性能
  《防火卷帘》GB14102-2005第6.4.7条规定:
  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当释放装置的感温元件周围温度达到73℃±0.5℃时,释放装置动作,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
  6、疏散通道处两步关闭性能
  《防火卷帘》GB14102-2005第6.4.6条规定:
  安装在疏散通道处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两步关闭性能。即控制箱接收到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至中位处停止,延时5s~60s后继续关闭至全闭;或控制箱接第一次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至中位处停止,接第二次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